夏天,煙火,我的屍體

我喜歡這三個字詞的組合,或者該說,藏身於三個字詞背後的,若不是故事,還會是什麼?


夏天
"才人多桀"是尼泊爾人,他有一台破車,除了駕駛座外所有車座墊都是破的,包括車窗玻璃也沒有。那夏天,我們坐著這台車,由台北殺到墾丁,一路上聽陳昇的歌,臉陸續吹著北部的、中部的、南部的、田野的、城市的、海洋的風。夜晚在夢幻墾丁PUB打工,開不停的啤酒蓋,收不完的啤酒瓶,老外的醉臉,毛毛手,身上的刺青,我的幸運腳環,店中央的游泳池,店前頭的舞台,唱不停的搖滾,吶喊。星星出來後,在南灘搭起帳棚,在黑暗中聊天,聽海潮,睡著,做著被海浪沖走的夢,早上醒來全身疼痛,跳下海,衝浪游泳。那是記憶中,我的夏天影像,絕對正宗,難以取代,卻,很遠,很遠,再也沒出現過。



煙火
他說要不要到屋頂放煙火,我笑他像小孩,其實不過也就是大支的仙女棒,搞什麼浪漫,而那時,還沒有101煙火。後來,2005年底看了一場煙火表演後,我也才開始明白煙火燦爛的短暫真義,之後,總是在那180秒特別寂寞,寂寞到無處可躲。五顏六色的火光,五顏六色的人們,五顏六色的每年,對照起怎麼也清除不了的,我的一身黑暗。煙火,可不可以低調?煙火,可不可以與浪漫無關?煙火,可不可以從來沒有出現在我的生命中?可惜,沒辦法,沒辦法,沒辦法,發生的都已經發生了,發生過的也過了。

我的屍體
他死的時候,我親眼看見,就在我家門口。救護車來載他走了,匆匆忙忙為他蓋上一床紅藍格子相間的廉價棉被,我想著他死前有沒有撇見我一眼呢?我想著他知不知道我喜歡他呢?我想著他死了之後,為何事情仍是如常運轉,我想著天空為何不從此天天落雨?我想著,他的死是不是可以再深刻一點,悲愴一點,令人難忘一點。於是,我配合著他的死,在心裡獨自沈默好久,沒有人知道的沈默。那年,我10歲,他22歲。好幾年,我蓋上同一款紅藍相間的棉被睡覺,忍受廉價棉被無法在冬夜帶來溫暖,只帶來更重的濕氣,彷彿與他一起被埋在深深土裡,或許蓋上棉被之後,我只想再次記起他的笑臉,但怎麼地,我看見的永遠是稍縱即逝,來不及看清的,蓋上棉被的,他的屍體(我的屍體)。


後記:本篇名發想來自「夏天,煙火,我的屍體」書名。

故事從夏天開始,一個九歲的少女被另一個天真無邪的少女殺害了。故事奇怪的地方是以屍體為第一人稱來描述,描述殺人的少女和她哥哥如何費盡心力隱藏屍體,就這樣,圍繞著一具屍體,年幼的兄妹開始了一段惡夢般的冒險。他們可以躲過大人們的雙眼,順利藏起屍體嗎?

作者/乙一。日本福岡人。1996年17歲時以"夏天,煙火,我的屍體"一作,獲得第六屆JUMP小說‧非小說大獎出道,作品領域橫跨恐怖、推理、純愛,目前是日本當代最重要的大眾小說家之一。2003年以《GOTH斷掌事件》獲得第3屆本格推理小說大獎。


※資料來源誠品網路書店

Comments

Popular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