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喜歡莫名其妙

我覺得我真的比較容易被莫名奇妙的人吸引,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想消除自己骨子裡令人討厭的嚴肅的那一面的關係。還好,現在人與人之間相處方式越來越虛擬化,以至於我至少可以退一步偷偷練習莫名其妙的功力而不用因為得看到對方反應而害臊,從回覆留言,從MSN的交談,甚至文章,我確實三不五時刻意的「莫名其妙」。大抵來說希望獲得的評語是「超跳TONE,你是神經病,這種形容真妙啊」這三個方向。



其實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向你們形容,什麼叫做我所以為的「莫名其妙」。不過今天剛好看到平頭鬼寫的如果早餐想吃布丁就吃布丁這篇文章,大抵就相當接近我所認為莫名其妙的境界。另外顏忠賢有種神經質式玩弄文字令人高潮的莫名其妙,真他媽的「妳還是不懂嗎?我的人生可不是用來悲傷的!」有種讓人不由得罵他白癡又感覺親切的莫名其妙,西區老二/華生則是在理性中充滿瘋狂諷刺的莫名其妙。

村上春樹小說裡的人物大多也都很莫名其妙,你們不覺得嗎?這些人擁有與一般人不同的視野,看花不是花,看貓不是貓,又或花是花苞,貓是爪子之類的,可是這些人不會因為莫名其妙而讓人覺得不認真,大概比較像是看著某個人活在一個你陌生又嚮往的世界裡,很想讓人模仿他們說著邏輯與正常世界不太一樣的話。

「莫名」就是一種說不出來的,沒辦法定義的什麼,而「其妙」當然就是很妙的意思。所以,莫名其妙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是負面的評語,對我來說則是正面的評語,當我說你很莫名其妙時,那一定表示我很欣賞你,當有人認為我很莫名其妙,我則一定爽上了天(雖然截至目前為止,我頂多得到神經病的評語,還差莫名其妙好大一截)。

每次遇到有人問我:你最喜歡看誰的部落格,老實說我都不太好意思介紹,到底是要我摸著良心講,還是介紹那種一般人都會覺得實用或厲害的部落格呢?摸著良心說的話,只能對著某些我覺得肯定也懂得莫名其妙是多妙的人說,不然介紹出來,大概很容易被批評「這什麼鬼啊!看這個是要幹嘛?你都看這些沒營養的東西嗎?」但因為我的閱讀從來就不為了要幹嘛,我痛恨勵志書,我討厭遊記,我對於長篇的故事也不喜歡,我喜歡的是那種無論你隨便從書的哪一頁翻,從哪個段落看,都可以找到蠻妙的文字用法,對於做文案的我來說,創意往往源自於一句話就夠了,就像用舞蹈家的步伐散步,就可以把往常走的路線,變得很不一樣。

所以,我就是沒辦法克制自己,看來看去我就真的偏好莫名其妙的文章。或許有人要說,難怪不會進步!不過,我覺得人還是要大方面對自己的喜好比較好。因為有愛,才能讀進心坎,總比看些不合自己味道,一昧只想把自己變得更厲害更好。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也是!!!!(字級要放大20倍)
Anonymous said…
原來讓貝姬爽是如此的容易
BG said…
TO橘
應該不只是這樣,我們骨子裡同是神經病也是孬種並且該死的痴戀小奶油,還有一堆脫線事跡可以娛樂親友,更重要是心地善良!!!

TO費迪
說我是神經病可以讓心情很爽
但殘念的是...要讓身體爽卻...很難啊
Anonymous said…
如果要牽扯,
那麼我上昇是巨蟹XD這樣可以算嗎?
BG said…
這....!!!!!!!!我得算算我打了幾個驚嘆號!!!!繼續加驚嘆號!!!!因為妳跟費迪一樣啊啊啊~~~~大家一起來握手吧!大家一起加入巨蟹座莫名其妙大本營吧!!!


到底總共幾個驚嘆號啊(能不能有隱藏版的驚嘆號)

!!!!!!!!!!!!!!!!!!!!!!!!!!!!!!!!!!
(↑↑↑請假裝我們是隱藏版的驚嘆號)
Anonymous said…
然而事實上,我卻該死的是天秤座....
讓我們重新開始吧!你會發現我不一樣~
(e04!連挽回都說出像電視劇負心漢的台詞!我破梗了我)
Anonymous said…
這篇真是契合我心:) (大叫)))怎麼辦我就是喜歡莫名其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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