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100件2011需要努力完成的事...

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如此寫下
又或者,寫下的人是不是就會盡力去完成它?

不過,總覺得,哪怕只是很小的事情,
每完成一件,應該就可以給自己加點力量吧?

可是,到年底結算時,若發現未完成的超過大半呢?
或許,中途放棄的機率,甚至更高

有沒有人為了要給自己力量
於是技巧性的不給自己設定太難的目標呢?
滿足於一個個小小的滿足就好。

還是,一旦立定目標,
就應抱持「絕不容許」未完成的堅持,
如此才不算有失「立定計畫」的意義呢?

中途,如果,
想增加,想刪除,可以嗎?
計畫可以隨時變來變去嗎?
又或者,完成幾項之後,發現,好像也沒有得到什麼力量呢?

又或者,另外一個極大可能是
根本連100件需要努力的事情,都湊不出來?

我可以再繼續問問題的
甚至問到100項那麼多,都可以的
只是,為了什麼呢?

為什麼,我總對於一件事情,可以衍伸出這麼多的問號呢?
為什麼,我就是不直接去做做看,放下腦子裡的想太多呢?

補充幾項:一直年年拖延的願望
1.去香港,去拍那些擁擠的住宅,老舊的街道
2.變成瘦子(這個...是妄想吧)
3.臥房重新粉刷(理想中的顏色一直在變,目前希望#999966這個色號)
4.養成記帳習慣(比較能存錢)
5.養成早起習慣(可是不打算早睡)咦?
6.至少每一週有兩天自己做菜吃(比較健康)
7.至少讀12本書(思考可以寬廣點)
8.學點新東西(或是目前會的東西再更精進點)
9.少浪費時間對討厭的人發脾氣
10.至少一週選一天游泳

湊到10項也就寫不下去了
裡頭甚至有許許多多自知會不了了之的事情(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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